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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首页 > 燃气资讯 > 高层建筑内违规用瓶装液化气 消防临时

高层建筑内违规用瓶装液化气 消防临时查封(图)

浏览次数 773 , 日期 2015-06-03 , 燃气设备 加入收藏

        国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6月1日,东营消防支队开发区某美食广场就因为违规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而被临时查封。
    近日,东营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辖区内某高层建筑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二层美食广场商户均在厨房内使用瓶装液化气,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相关规定,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该美食广场使用、储存的瓶装液化气予以临时查封。
    消防部门提醒,对具备管道供气条件的高层建筑,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而不准使用瓶装液化气。因为液化气作为一种容易燃烧爆炸的可燃气体,在高层建筑运输时不方便,如用电梯运输气瓶,一旦液化气漏入电梯中,容易发生严重爆炸事故。因此,高层建筑内切忌不要使用瓶装液化气,以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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