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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公司擅自提高气价两次引起车主不满?!
浏览次数 916 , 日期 2011-04-07 , 燃气设备 加入收藏
新疆阿克苏市一天然气公司擅自提高气价两次引起车主不满
阿克苏一天然气公司擅自提高气价两次引起车主不满
司机多次反映无果,供气企业称不了解政策
亚心网讯(记者 宗合)“天然气价格由国家控制,涨价须经过物价部门批准,但阿克苏的车用天然气两次涨价都没有任何批文。”4月6日,阿克苏出租车张师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张师傅反映,阿克苏市车用天然气供应企业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2007年、2010年两次提高天然气价格,从最初的每立方米2.3元提高到现在的2.8元,此举引起用户的强烈不满。
?司机:车用气两次涨价
张师傅说,2007年通气之初,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2.3元,就比周边库尔勒、轮台、库车等地的车用气价格高,当时该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天然气是从气源地通过车辆运输过来,运输成本较高,因此定价高。
2008年夏天,张师傅在加气站门口看到了一张《通知》,称车用天然气价格从每立方米2.3元调至2.5元。“涨价要有相关部门的批文吧,怎么只有他们公司自己的盖章?”张师傅很困惑,后来他咨询当地发改委、物价部门,均表示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天然气涨价的通知。张师傅说,其间,他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复。
第二次天然气涨价是在2010年6月2日。“前一天新闻说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天然气每方上调0.23元,第二天就涨了0.3元。”张师傅气愤地说,凭啥在国家规定的调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多出七分钱呢?
同是出租车司机的王师傅说,从2009年起,燃气车车主曾多次给当地物价局、发改委反映,物价部门说供气单位擅自涨价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一直未见采取相关行动。
公司:依据通知涨了一次
对车用天然气涨价一事,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却不这么认为。“依据国家政策,公司仅调整过一次价格,就是去年6月,价格上浮0.3元,并非两次。”该公司副总经理吐尔洪·艾买尔说,2007年8月通气,当时根据企业运行成本定价为每立方米2.5元,为了提高‘油改气’的积极性,每立方米天然气优惠0.2元搞促销,三个月后活动结束,公司将价格恢复至每立方米2.5元,并非涨价。
吐尔洪·艾买尔说,2010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通知天然气每立方米上调0.23元,公司结合自身运行情况,将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了0.3元。对于天然气调价未经政府部门并批准一事,他解释说,公司对国家政策不是很了解,认为民用气需政府批准核价,商用气企业自己核定就行了,不用报批政府。所以从第一次的定价到后来的调价都没有上报当地发改委、价格部门。
发改委:如何处理要等批示
阿克苏地区发改委副主任刘频在电话中表示,涨价是该企业自己的行为,没有通过价格部门审批,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刘频说,阿克苏的天然气供气原先是车载,后来该公司建起了阿克苏市至英买力气田的管道,按道理运输成本降下来了,价格也应该降下去,事实上价格却不降反升。地区发改委做过详细调查,阿克苏市的车用天然气在南疆是比较高的。
据悉,除了供应阿克苏市的车用天然气,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还负责经营阿克苏市民用天然气、阿瓦提和乌什两地的民用商用天然气供应,气源来自英买力气田。
4月3日,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做客新疆新闻广播新广行风热线节目时,听到阿克苏司机反映车用天然气擅自涨价的事。该负责人当即表示将立即责成阿克苏地区发改委调查此事。
刘频表示,目前已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如何处理还要等上级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