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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6月起燃气经营门槛要提高
浏览次数 907 , 日期 2011-04-15 , 燃气设备 加入收藏
广州市城管委13日回应称,《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版(下称《条例》)实施半年多来,依然有大量野鸡气站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燃气经营许可证尚未核发,今年6月1日起将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本报《挂靠公司?睬你都傻!野鸡气站仍大行其道》出街后,由于不见相关部门行动,一些无证经营者甚至很得意地说“为此虚惊一场”。
没动静“三无”气站很得意
2010年9月1日,《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向经营所在地城市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需要继续经营瓶装燃气供应的,要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作为该企业的瓶装燃气供应站。个体工商户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而继续经营瓶装燃气的,将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条例》已实施半年多并没起多大作用,一些“三无”气站也毫无顾忌地经营着,违规加气的工人毫不避讳地说,这半年来从来就不见有人查过。
上周本报将这一现象曝光后,让违规经营者紧张了一下,但依然不见有政府部门前往查处。一位经营者甚至这样对记者说:“搞得我虚惊了一场,以后你知道要来查了通知我一声啊,我准备一下。”
6月起严把市场准入关
对此,广州市城管委解释如下: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两项燃气审批项目《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审批和《广州市城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被取消,因此燃气管理部门失去了对无证经营的执法依据。其间工商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照经营燃气进行查处。
市城管委称,《条例》修订版颁布实施半年来,各级燃气主管部门一直在做相关许可准备工作。市城管委制定并发布了《液化石油气企业设施、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规范》和《广州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由于燃气经营许可证尚未核发,导致对无证经营查处的效果不佳,但在企业安全运营、燃气质量的提高等方面有了明显的好转。
市城管委表示,按照《广州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他们将在6月1日起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并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章行为,尤其是无证经营及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
本报《挂靠公司?睬你都傻!野鸡气站仍大行其道》出街后,由于不见相关部门行动,一些无证经营者甚至很得意地说“为此虚惊一场”。
没动静“三无”气站很得意
2010年9月1日,《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向经营所在地城市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需要继续经营瓶装燃气供应的,要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作为该企业的瓶装燃气供应站。个体工商户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而继续经营瓶装燃气的,将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条例》已实施半年多并没起多大作用,一些“三无”气站也毫无顾忌地经营着,违规加气的工人毫不避讳地说,这半年来从来就不见有人查过。
上周本报将这一现象曝光后,让违规经营者紧张了一下,但依然不见有政府部门前往查处。一位经营者甚至这样对记者说:“搞得我虚惊了一场,以后你知道要来查了通知我一声啊,我准备一下。”
6月起严把市场准入关
对此,广州市城管委解释如下: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两项燃气审批项目《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审批和《广州市城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被取消,因此燃气管理部门失去了对无证经营的执法依据。其间工商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照经营燃气进行查处。
市城管委称,《条例》修订版颁布实施半年来,各级燃气主管部门一直在做相关许可准备工作。市城管委制定并发布了《液化石油气企业设施、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规范》和《广州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由于燃气经营许可证尚未核发,导致对无证经营查处的效果不佳,但在企业安全运营、燃气质量的提高等方面有了明显的好转。
市城管委表示,按照《广州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他们将在6月1日起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并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章行为,尤其是无证经营及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