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20-32201622  传真号码:020-32206671      最新产品honest|广告刊登|商务团队|联系我们 奥丽斯特
奥丽斯特燃气设备 燃气设备商城 燃气设备选型 燃气设备资料 工程技术咨询
最新秒杀产品 专业企业网站制作、优化、推广 一元广告区 最新电子商务咨询
  奥丽斯特首页 产品选型 燃气资讯 燃气展览 企业导航 工程案例 资料下载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奥丽斯特   LNG管道供气不促?
,日期:2024-11-26

位置:首页 > 燃气资讯 > 中国燃气委任OmanOil法务总监兼

中国燃气委任OmanOil法务总监兼法律部主管

浏览次数 844 , 日期 2011-05-03 , 燃气设备 加入收藏

 05月03日消息,中国燃气(3.02,-0.02,-0.66%,实时行情)公布,委任Gelinas为非执行董事Al Jarf的替任董事;另外,杨纫桐辞任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
  Gelinas现为Oman Oil CompanyS.A.O.C。(“Oman Oil”)的法务总监兼法律部主管。为一位于协调及领导跨领域律师团队进行大规模的能源及相关项目交易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也任职于由Oman Oil, the Oman Investment Fund和一家第三方实体成立的合资公司的投资委员会。

  杨纫桐确认并不知悉有任何事项须知会董事会、公司股东或联交所。

  于早前,该公司两名前任董事李小云及徐鹰,就声称行使公司若干购股权对中国燃气提出法律诉讼。中国燃气已责成律师处理该事宜。将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于必要时另行刊发公布。



打印  |  关闭
  图片新闻             更多..


  • 西藏昂仁县工商局

  • Iranian

  • Utrecht-

  • Light Du

  • Rock Reg

  • GasLiner

  最新资讯             更多..


 
注释:[1]本网站部分资料参照与来源于网络DMOZ中文网站分类目录-免费收录各类优秀网站的中文网站目录.版权声明:本站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盗8取本站设计样式与内容等.违者必究!网站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
 
百度                                 
产品展示|国际品牌|企业导航|燃气信息|最新展会|商务团队|人才招聘|资料下载|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关键字|友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