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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中石化并购中燃气再延期 商务部表示正在审查
浏览次数 995 , 日期 2012-08-08 , 燃气设备 加入收藏
记者从中国燃气证实,中石化与新奥能源对中国燃气的要约收购截止日期将再次延长,以便有关机构进行审查。中燃方面表示,并购延期与刘明辉回归董事会没有关系。
新奥能源和中石化联合表示,关于收购所需的申请目前已经完全提交,但未获得有关机构的批准和授权。商务部正根据《反垄断法》就中石化与新奥能源联合提交的收购申请进行审查,截止日期由原来的8月6日延至9月6日。
据了解,本次延期已是要约收购最终截止日期的第四次延期。新奥、中石化财团此前曾多次以商务部未批准为由,推迟发股东通函日期及交易最终截止日期。早在2011年12月,新奥能源和中石化向中国燃气发起收购要约,称将以3.5港元/股的价格、167亿港元的总价收购中国燃气已发行所有股份,新奥能源承担收购费用的55%,中石化承担45%。